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(宿州市卫生监督所)2026年新冠病毒本土变异监测项目新冠病毒抗原采购询价公告
一、采购需求
为满足本土新冠病毒变异监测项目要求的新冠毒株测序数量要求,现需采购5000人份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,具体规格及数量见附件,最终根据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的实际使用规格数量进行结算。对于不符合供货要求的供应商,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(宿州市卫生监督所)有权终止服务合同。
二、申请人资格要求
1.满足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;
2.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资质证明(包括营业执照及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、生产厂家证照等);
三、报价文件提交
1.提交时间:2026年6月7日17:00(送达时间)前将密封的纸质版文件邮寄或送至收件地址,选择邮寄方式提交报价文件产生的快递费用由寄出方自行承担;
2.收件地址:安徽省宿州市政务新区磬云北路498号
联系人:郜海龙;联系方式:19014569697
3.要求:参与报价单位以附件的形式提供报价文件,报价文件至少包含营业执照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、生产厂家证照、新冠抗原检测试剂参数及供应商联系方式等内容,并加盖公章。
四、公告期限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。
五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
0557-3032107。
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(宿州市卫生监督所)
2026年6月2日
附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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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名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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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 |
数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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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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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胶体金法或者乳胶法,用于体外定性检测人新型冠状病毒抗原(需提供生产厂家盖章说明书原件)。 2.保质期不低于24个月,到货有效期不低于 12个月。 3.试剂盒中需配备采样拭子、样本检测卡、样本释放液等实验所需用品,每人份试剂独立包装。 4.20分钟内显示结果完成检测。 5.★具有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。 6.★参数提供相关证明文件:如检测报告或注册证书等,并显著标明。 |
人份 |
50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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皖公网安备 34130202000311号